龙湖集团以“安全第一”为核心指导建设生产工作。
龙湖集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监护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龙湖集团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集团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层级相关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职责,积极预防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集团制定《健康与安全管理政策》,覆盖集团所有业务线,并要求所有供应商、承包商遵守该政策。与此同时,我们将材料生产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作为甄选供应商的重要条件之一,务求为员工、租户/客户、供应商/承包商、合作伙伴等相关方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
集团建立“集团-地区公司-项目”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健康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们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将重大安全事故、伤亡、消防事故等安全绩效表现与高管和员工薪酬绩效挂钩。